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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局“三点发力”强化药械化稽查执法

日期:2024-07-29 08:56: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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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余姚市局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稽查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位推进药械化案件查办工作,有效保障全市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截至目前,累计查处药械化案件58件。

一是以建机制强队伍为“切入点”,激发“内生力”。组建全省首个县级实体化运作的药品检查中心,构建监管更到位、办案更专业、执法更权威的“管办分离”机制。机构成立以来,有序对接上级部门药品检查中心工作,与局相关科室、所(分局)实现良好衔接,高效指导基层开展药械化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求,打造一支专业过硬、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药械化监管队伍,通过定期指导、集中研讨、跟班轮岗、在线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共有省级检查员8人、市级药品检查员17人,上半年新增见习省级检查员2人。

二是以严监管抓执法为“着力点”,增强“执行力”。坚持端口前移、力量前置,夯实“日常检查+定期抽检+飞行检查”监管模式。共完成药械化抽检169批次,配合上级局完成飞行检查8家次。强化“雷霆”执法,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行动,针对上半年中药饮片、问题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等情况,多次开展针对性突击检查,全面筑好药械化安全防线。

三是以聚合力强闭环为“突破点”,提升“协同力”。充分运用药品安全风险分析系统,打通药械化检查、监管、抽样、稽查、执法等监管环节全流程,定期开展风险排摸、分析和会商,强化互联互通,形成闭环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完善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6项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及时、有效、快捷打击药械化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打造社会共治模式,充分发挥1153名网格员“前哨”作用,及时发现报告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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