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工作部署,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绍兴市局四个注重高效推进辖区内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
一是注重摸排梳理,掌握实施动态。对照《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产品目录》,市县联动、对标对表、链条式摸排辖区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实施情况,全面梳理企业实施进展,形成全市唯一标识实施情况统计清单,并定期更新企业实施动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家企业、68个产品纳入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赋码范围,均已完成赋码。
二是注重培训帮扶,提高实施能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及应用管理线上培训,对UDI实施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实施方案、申报要求等进行全面指导。同时,邀请唯一标识实施成熟、运行良好的企业进行线下指导帮扶,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能力。截至目前,已累计指导帮扶企业8家次,解决问题15个。
三是注重会商动员,提升实施质效。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议,针对辖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实施现状、存在问题、风险管控等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同时,动员具备条件的集采中选及其他医疗器械注册人积极对未纳入目录的产品实施唯一标识,扩大实施企业、品种范围。截至目前,已动员12家企业,共计155个产品实施赋码。
四是注重检查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列入第三批实施产品目录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督导,重点关注唯一标识相关的体系文件、产品实物赋码和数据上传情况。同时,对第一、二批唯一标识实施的14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1个产品开展“回头看”跟踪检查,要求企业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真实准确、全程可追溯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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