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和监督,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遵循省市级药品监管机构的抽样检验指导方针,海宁市局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并采取多种措施,提前达成年度药品抽样检验目标。截至目前,已对46家药品相关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抽检药品120批次,提前实现了100%的任务完成率。
一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省市局的抽检工作要求,并结合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类型与数量等实际情况,海宁局科学规划抽检任务分配,制定年度药品抽检方案,对抽验任务分配、进度进展、重点抽样药品等内容予以明确,确保抽样工作有序提前启动,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扎实基础。同时依据日常监管、案件办理、专项治理以及不良反应监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和潜在风险,确定抽检的重点领域和单位,增强抽检针对性。
二是严格审查,确保合规。海宁局对被抽样单位的供应商资质文件、随货单据、库存管理记录以及样品的外观和质量进行详尽的检查,以确保所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至“浙江省药监局药品抽检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线上线下一致性和准确性。在药品抽检过程中,严格遵守抽样工作程序和规范,确保抽样的合规性和权威性。组建工作小组分片区对所分局进行实地带教,确保所有抽样人员都做到严格规范抽样程序,定期针对抽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写注意事项发布在群里,确保抽样的准确性、高效性。
三是监抽结合,提升效能。将药品抽检工作视为药品上市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加强抽检监测与日常监督检查的紧密结合,利用技术手段支撑监管工作,并发挥其在监管前线的作用,构建高效的协作机制。在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的同时开展抽样工作,在抽样过程中识别潜在问题。对被抽样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采购来源、存储保养等进行同步检查,对存在问题依法处理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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