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5-0158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5-01-21 14:44:4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宁波众欣欣瑞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日期:2025-01-21 14:44:4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众欣欣瑞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王伟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1069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1月2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103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农场34号(1-2)(住宅、自主申报)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芝山村石山头61-7号。质量负责人由戚丽霞变更为钱杰莉。***

2025年01月2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