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效能,完善质量信用体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舟山市局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近期对全市4家药品生产企业、6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348家药品零售企业(单体、门店)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评定并通报。
一是搭建科学评定体系,夯实评定基础。依据相关文件,构建科学严谨的评定体系。评定指标涵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生产经营合规性、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社会责任履行等多方面,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评定流程实行 “县分局初评、市局复评” 二级机制。县分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核实评估,市局组织专家团队审查,保障评定结果准确公正,为评定工作筑牢根基。
二是严格评定过程监管,确保评定公正。评定过程中,借助省、市、县(区、功能区)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融合日常、专项、飞行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督。将监督结果与评定各环节对比分析,及时纠正偏差。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评定标准、流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评定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评定工作公开透明。
三是深化评定结果运用,推动行业发展。注重评定结果应用,发挥其激励与约束作用。对 AA 级、A 级和诚信等级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对其他信用等级企业,尤其是低信用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此外,加强部门协同,推动评定结果在金融信贷、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形成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助力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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