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区域储存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疫苗品种 | 疫苗生产企业 | 受托配送储存企业 | 委托配 送区域 | 区域储存仓库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 | ||||
名称 | 批准文号 | 规格 | 名称 | 注册地址 | 名称 | 注册地址 | ||||
1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国药准字SJ20150034 、国药准字SJ20150033 | 本品为两个包材包装,其一为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混悬液,每支0.5ml;其二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粉。使用前两者混合。其中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1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40DU,2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8DU,3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32DU;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含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多糖10μg. | 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201、701、801室 | 浙江省 | 上海市康宁路1088号、1089号;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12号 | 2026年01月01日-2027年12月31日 |
2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国药准字S20133008 | 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µg。 | |||||||
3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国药准字S20133007 | 0.25mL/支(婴幼儿剂量)。每一次人用剂量为0.2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7.5μg。 | |||||||
4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国药准字S20233104 | 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 |||||||
备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87号)已公告相关信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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