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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十五批)的公示

日期:2025-02-10 09:36:30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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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省局组织对甘松等3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进行了技术审核,形成了第十五批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5天。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标准有意见建议,可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

联 系 人: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方翠芬

联系电话:0571-87180337

电子信箱: zjyjzys@zjyj.org.cn

联系地址:杭州滨江区平乐路325号

邮      编:310052



附件:

1. 甘松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2. 海桐皮(刺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3. 姜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姜竹茹对照指纹图谱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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