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公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企业名单
日期:2007-09-24 00:00:00 来源:药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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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由企业审报、市局验收,我局最近审核批准了66家药品批发企业为全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经营企业。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兴奋剂七大种类中的主要两类。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使用兴奋剂既违反规定,也损害运动员的健康。需要使用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患者,凭医生处方可在医院配取。除胰岛素可在药店凭处方购买外,其他品种药店不能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