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药监函〔2009〕35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置力度,深入推进全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在全省范围内)、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在绍兴市范围内)、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在绍兴市范围内)三个产品从7月16日开始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并在7月13日《浙江日报》和我省政务网站上刊登了公告。为组织实施好上述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产品暂停销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拒不执行本通知继续销售该保健食品的,应将情况移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报省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上述暂停销售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一经发现有违法发布广告的情况,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省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三、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实施违法广告保健食品暂停销售的措施后,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暂停销售保健食品的检查、处理情况汇总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上报内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销售保健食品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暂停销售广告保健食品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暂停销售广告保健食品名称 |
跟踪检查人次 |
检查单位数(家) |
监测发现该违法广告发布次数及发布时间 |
查封、扣押批次 |
抽验检验结果 |
处理情况 |
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 |
|
|
|
|
|
|
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 |
|
|
|
|
|
|
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 |
|
|
|
|
|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