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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创口贴案

日期:2014-12-08 00:00:00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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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办理单位: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10月下旬,遂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当地无证生产假冒品牌创口贴的线索,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之后提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2012124日~5日,县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辖区某乡村的2处制假窝点展开突击行动,当场抓获正在生产假冒品牌创口贴的周某某等3名案犯,另一案犯潘某某也落网。此次行动,共查获假冒云南白药创口贴39箱,假冒邦迪牌苯扎氯铵贴28箱,假冒恒健牌创口贴12箱,制假生产设备以及大量半成品、包装物、原材料。遂昌县局立案后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调查发现,自20117月起,案犯周某某、潘某某雇佣他人在一制假窝点生产假冒品牌创口贴,201112月周某某退出合伙。20123月,潘某某介绍刘某某夫妇在上述制假窝点生产假冒品牌创口贴,期间,周某某将印刷的假冒品牌创口贴包装材料提供给潘某某等人使用。201256月刘某某夫妇将制假窝点迁至另一处。生产的假冒品牌创口贴销至全国多个省市,再由曹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继续销售。该犯罪团伙生产销售的各类假冒创可贴涉案货值达1600万元。201312月,遂昌县人民法院对潘某等13名案犯作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一审判决。本案为制售假冒品牌药品、医疗器械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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