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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滴眼液 细节勿忽略

日期:2014-06-06 00:00:00 来源:执业药师协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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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用制剂用于诊断、预防、治疗眼部疾病,正确合理使用有助于眼部疾患的早日康复。为安全有效应用滴眼液,大家应注意一些细节。

  开启后使用期限有要求

  滴眼液在制备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微生物污染,为了药物的安全和延长使用有效期,传统的滴眼液都加入了微量防腐剂来抑菌。但防腐剂抑菌能力不够强,抑菌谱不够广,对开启后可能进入的大量细菌无足够的抑制作用。因此,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产生不良后果,2005版药典首次规定了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另外,某些特殊滴眼液的使用期限有着特殊要求,比如利福平滴眼剂配制后的使用期限为2周,吡诺克辛滴眼液开启后的使用期限为20天。

  激素类和抗菌药类不易长期使用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口服药和滴眼药,可致激素性青光眼和白内障,特别是角膜渗透性较强的药物,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引发高眼压的机会更大。抗菌药类滴眼液长期使用可导致耐药性,使该药疗效降低甚至失效,还可能引起二重感染、角膜毒性、视神经毒性等。一般抗菌药眼药水使用不超过2周,或者在炎症完全控制后3天内停药。这两类药不要想起来就用,忘了就不用,这种做法往往发挥不了应有的疗效,影响眼疾的治愈。

  部分滴眼液停药时需逐步减量

  这类药物主要是糖皮质激素类滴眼剂,对于外眼炎症采用激素类滴眼剂,如醋酸可的松、地塞米松等能迅速控制炎症。用药初期可适当增加点药次数,等病情好转后,逐渐减少点药次数。即使在炎症消失后,也应低剂量维持数日或数周,以巩固疗效,防止反跳现象

  不同种类滴眼液合用有禁忌 

  两种以上的滴眼液联合应用时有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可使药效减弱或出现不良反应,也可使药效加强或不良反应减轻。如喹诺酮类滴眼剂不能与氯霉素、磺胺类滴眼剂合用,否则会产生拮抗作用。若病情需要联合应用时,必须遵循医嘱,避免药效减弱或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自我选用滴眼液时应咨询

  根据病因选择正确的制剂对眼病的治疗至关重要,因为相似的眼部症状可能病因迥异。如人们常说的红眼病,可能是由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急性虹膜睫状体炎、急性闭角等多种病因引起,必须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相结合;又如结膜炎有细菌性、衣原体性、病毒性及变态反应性等多种病因,如果因为炎症就选用抗菌药,那么对病毒性和变态反应性的结膜炎不仅无效,反而会延误病情或加重病情,增加治疗难度。因此,为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自我选用滴眼液时应向临床医师或药师咨询。

  掌握正确的滴眼液使用方法

  用药前先洗手,避免滴眼液瓶口接触眼睑及睫毛。双眼都需要用药者,应按先健后病、先轻后重的顺序。

  使用滴眼液时,头向后仰,眼向上望,或平卧,用棉签或食指向下轻拉眼睑,将眼液滴入下方结膜囊内,避免直接滴在角膜上。

  滴眼液每次1~2滴即可。因为人的结膜囊容积约为0.02毫升,一滴眼药水约为0.04~0.05毫升,一次一滴即可达到治疗目的,多了并不增加疗效,反而浪费。

  滴眼后轻闭眼睛1~2分钟,并用手指压迫眼内角鼻泪管入口处,使药液停留在眼内时间延长,同时减少药液流经鼻泪管吸收进入全身。

  若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滴眼液时,两者要间隔5分钟以上,否则后一种药物会将前一种药物冲洗掉或两者之间发生反应而影响疗效。若需同时使用滴眼液和眼药膏,应先用滴眼液,隔5分钟再抹眼药膏。

  (作者 陈瑞 徐丙发,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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