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14-00132 | 主题分类: | 人大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14-07-21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温13号建议的答复
李少慧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校园周边零食摊点整治力度的建议》(温13号)收悉。该建议对我省存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针对性强,措施和对策非常有价值。经与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在加强对全省各级食药部门的工作指导的同时,大力支持配合执法机关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零食摊点。省教育厅作为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省工商局依据自身职能全力参与,切实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分工协作,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自身职责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原辅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及个人卫生、“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采购加工织纹螺等行为。据统计,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789人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店8506户,责令整改1859户,合格7986户(含整改合格数)。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食杂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以内装玩具等方式吸引学生且价格低廉的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据统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11人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店8151户,责令整改490户,合格5104户(含整改合格数)。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并安排专门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和夜宵等重点时间段,对学校周边开展巡查检查,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对合法餐饮服务食品摊贩和合法销售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的食品摊贩加强监督管理。据统计,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556人次,检查食品摊贩5605户,责令整改1565户,合格3729户(含整改合格数)。
二、加强抽检,加大惩处力度。专项整治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饮食店、食杂店、食品摊贩使用的调味料及制售食品的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1586件,合格1422件,合格率为89.66%。同时各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抽检不合格及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进行取缔,有效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据统计,全省共立案查处案件635起,取缔经营户691户,罚没款47.5万余元。
三、部署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根据省食安委的要求,省工商局积极参与“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活动,重点牵头部署开展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一是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的抽检。2013年,共抽检糕点、蜜饯、糖果、熟肉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面制食品合计790批次,形成专门分析报告,规范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二是进行校园食品经营情况的调研。对全省学校商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省共有学校商店2406家,其中证照齐全的2282家,证照不齐全的124家,为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开展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经过认真调研,省工商局会同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3-2015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了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省级各部门通过指导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来防范零食摊点的危害,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邀请电视、报纸等媒体直接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高社会影响力、群众知晓率。二是多种形式,进学校普及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课堂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在课堂上主要是将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在内的各类安全知识纳入省编地方必修课程教材《人·自然·社会》,并融入各学科的教育教学之中;在主题教育上,则以多样性和生动性为出发点,通过校园网站、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短信等途径,采取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力争将安全知识转变为学生的行为习惯,增强“免疫力”。2013年全省教育部门会同食药部门共组织餐饮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238次,受益学生达13.22万人次。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餐饮店、食杂店等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等的培训,切实增强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集中约谈负责人和统一签订规范经营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省食药局划入了由省工商局原先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2014年,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基本到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将迎来全新的监管格局。下一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努力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基础,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一是探索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撑起一把保护伞。大力支持配合执法机关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零食摊点。
二是建立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教育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作用。积极畅通渠道,在职能范围内受理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做好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品牌超市进校园是省政府为民办事项目的重要内容,各地继续按照“政府牵头、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学校支持、师生监督”的模式,大力引导实力雄厚、信用良好、物流健全的品牌超市进入全省大中小学校园经营食品等广大师生日常消费品。按照《全面推进我省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意见》的要求,完成制定的工作目标:2014年,全面消除证照不全的学校商店,品牌超市占学校商店总数的40%;2015年,品牌超市占学校商店总数的50%。
四是进一步加大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联手学校,走入校园,为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识假辨假的能力,倡导学生主动拒绝到流动摊贩上购买食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和消费维权义工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中小学生树立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观念,提高广大学生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意识。
再次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万轶瑛(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1-81393570 传真:0571-81393597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1 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省工商局、省教育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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