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15-00382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15-03-17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2014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要求, 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实效。现将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4年以来,我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年初,我们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协调并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和省食品安全网为主要渠道,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政许可情况。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刊发各类信息6000多条,省局“阳光工程网”月访问量和月更新量居全省各直属单位前列。
3、及时发现、研判、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处置、分级管理和属地负责、舆情研判、分析和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预警,采编舆情信息600余篇,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75期、专项舆情监测39期。及时应对处置杭州广琪、永康牛血、嘉兴诺如病毒、上海福喜、享氏米粉、宁海胶囊等20多起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积极参加平安浙江在线访谈、平安浙江新闻发布会、浙江之声“阳光行动”直播访谈等活动,认真食品安全百日严打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着力凝聚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正能量。
4、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大型展览等形式,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内容、公众关心的新闻热点,及时向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并通过媒体广泛告知社会公众。今年以来,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和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通气会3次,在新华网、中新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和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刊发信息2600多条。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农村信息报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版,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博,制定《省局政务微博试运行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编撰《食品药品监管杂志》10期,刊登政策法规文件99则、监管动态信息157则、食品药品调研文章20余篇。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不断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职能,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编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经多轮梳理、广泛论证、“二报二回”,顺利完成“两张清单”编制工作,分别于6月25日、10月30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发布。梳理确定行政权力194项,其中省局保留行政权力69项,审核转报类事项14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111项。梳理部门主要职责12项、具体工作事项68项,明确20个事项与相关厅局的78个职责边界,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制度21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23项。
2、扎实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我们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门户、统一权力库、统一运行系统、统一政务云基础平台”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网建设,全省政务网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局召开。完成145个审批事项表单、流程、8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和上传工作。推进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办件信息库实时对接、基础数据库与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实时同步,向政务服务网推送10类电子证照以及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审批事项和流程信息167246条,实现数据同步、监察同步、查询同步。目前,98个事项实现了就近、全程网上办理。今年以来,共接受网上申报43669项,签收33143项,受理32913项,事项办理平均提速30%。推进政务服务网与我局的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双向互动,开放企业、产品、人员等14类查询以及药械质量公告、违法广告公告等多个公示性栏目。行政相对人除在线办理审批备案事项外,还可以查询相关数据及公告,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动态和知识。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下发省局《关于贯彻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下放和调整审批事项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4〕2号),将省本级18个许可事项的11个事项全部委托或部分委托市县局实施。出台《关于调整下放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通知》,将省局发证的96个食品生产许可单元中的88个下放市级局发证。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8824件,传递市局申请资料357件,制作行政许可证件2002件,修订、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图107张。
4、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我们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们围绕食品药品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5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条,执法规范性文件28件。全年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1次,其中通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通过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次。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成立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统筹协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省局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用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将食品药品信用建设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将食品药品信用信息通过信用浙江信用信息平台对外公示,公开药品生产、流通,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许可,餐饮示范创建,食物中毒,食品药品质量检查不合格产品、食品黑名单行政处罚,以及药师执业等17项127个内容。
2、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报纸等渠道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制订《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督促各地建立和实施黑名单管理办法,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300余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规范药品质量公告发布流程,对不合格问题集中的药品品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告发布,今年共发布药品质量公告5期,公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631批次。完成广告行政处罚程序梳理,处理违法广告9745条次,约谈发布违法广告企业4家次,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1期。围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医疗器械“五整治”、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农村地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配合专项行动进行宣传,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案例。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举办食品添加剂专题报告会和“科学+会客厅”访谈节目,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033场次,举办食品药品安全专题知识讲座148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万份,开辟专栏2711个,传统媒体宣传2506篇(次),新媒体宣传50024条次。开展大学生暑期食品安全社会实践活动,组织22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到11个设区市、48个县(市、区)、1605个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与省科协联合开展2014年百万海报进社区——“四品一械”科普宣传活动,全省共张贴纸质海报近30份,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海报171.35万次。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情况
一年来,我们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公开需求。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2014年,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量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42件,为2013年的7倍。从申请方式上看,1件为申请人当场提交,41件为信函形式的申请,无其他形式的申请。所有申请中受理40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件1件,通知补正1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方面,共有40件,占总量的92.9%,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1件,行政处罚流程1件、药品注册方面1件(其中1件既涉及食品生产许可方面又涉及药品注册方面)。从申请对象看,本省申请人13件,占总量的31%;外省申请人29件,占总量的69%。申请人为公民的为41件,占97.6%,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1件,占2.4%。所有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38件,占95%;不属于我局公开的事项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占2.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公开的1件,占2.5%。收到的所有申请都严格依照我局相关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办理,42件申请均在办理时限内回复,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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