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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变更及废止部分地方药材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药品注册处时间:2015-07-20 00:00字体:[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要求,省局对我省地方中药材标准进行了清理。经研究,拟对山药等7个地方药材进行更名,对菝葜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予以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药等7个地方药材的来源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同名品种不同,更名后予以保留(名单见附件1)。药材标准的其他内容同原标准。上述地方药材炮制的饮片,名称拟作相应变更。

二、菝葜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名单见附件2)收载于2010年版《中国药典》(其中胎盘的干品紫河车将不收载于2015年版中国药典),拟予以废止。

请各市局认真研究,并向辖区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持有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省局药品注册处。联系人:金樟照,联系电话:0571-88903337。


附近:1、山药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目录(拟更名)

          2、菝葜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目录(拟废止)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1:

山药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目录(拟更名)

原药材名称

更名后药材名称

标准来源

威灵仙

浙威灵仙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龟甲

浙龟甲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重楼

浙重楼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山药

温山药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杜衡

浙杜衡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紫花地丁

浙紫花地丁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浙贝母

东贝母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附件2:

菝葜等7个地方药材标准目录(拟废止)

药材名称

标  准

废止理由

金银花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山银花”

菝葜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菝葜”

丹参

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丹参”

陆英

浙药监注〔2000〕187号

已收载卫生部标准,中药材第一册 “陆英”

苍耳子

浙药监注〔2000〕187号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苍耳子”

胎盘

浙药监注〔2000〕187号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紫河车”

山楂叶

浙药监注〔2002〕114号

已收载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山楂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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