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6-00069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6-03-2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1-22 18:28:18 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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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实效。现将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省食品安全网、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为主要渠道,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监管、抽检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刊发各类信息113868条次,同比增长82.6%。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6件,做到规范性文件全公开。通过政务微信公开各类信息67条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量有了大幅提高。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72件,是2013年的12倍,比2014年增长71.4%。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申请均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回复,按时办结率为100%。综合分析72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从申请方式上看,1件为申请人当场提交,71件为信函形式申请,无其他形式申请。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食品类信息52件,占总量的83.8%,药品类信息5件(其中有2件既涉及食品方面又涉及药品方面),投诉举报查办情况2件,化妆品类信息1件,行政处罚情况1件,行政复议情况1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1件,应急预案1件,其中投诉举报查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与食品安全相关,说明公众对食品安全越来越关注。从申请对象看,本省申请人15件,占总量的24.2%;外省申请人47件,占总量的75.8%。申请人全部为公民个人,无法人单位。在所有申请中,我局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62件。其余10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件2件,属于咨询不属于信息公开申请并告诉咨询途径3件,不属于我局公开的事项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通知补正3件。另有4件申请因涉及第三方合法利益,我局在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后回复了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共3起,其中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起行政复议1起,国家总局维持了我局的答复;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起,省政府均做出了终止决定。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我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监管政策信息、案件信息、抽检信息、整治信息等重点信息公开为主体,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1、搭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省局政务网站,按照“省市县三级联通、信用信息集中公示”的原则,搭建“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示平台上集中公示食品药品黑名单、产品质量抽验、行政处罚案件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等4类信息,努力使这一公示平台成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和公众查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主渠道。目前,公示平台一期已经开发建成,省级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已上传公示4类信息47期、8600多条次。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有关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们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流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发布原则、发布内容、职责分工、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提出检验信息、黑名单信息要随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在行政处罚决定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违法广告一季发布一次,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学习培训。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4月3日我局专门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周毅主任给我们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周主任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环节要点与对策为主题,结合大量案例的讲解,对依申请公开的原则、意义和具体工作要求等作了详细解读。我局全体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4、打造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载体。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与宣传,构建新的工作载体。与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合作,共同创办《食药聚焦》栏目,于11月1日正式开播,以一周一播的形式,集中公开监管信息,揭示违法行为。依托华数数字电视云平台,搭建《食药视界》栏目,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终端网络,强化全年龄段的食药安全知识普及。开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微博,建立省、市、县三级67个官方微信公众号组成的微矩阵,总用户数达4619户,每天推送法律法规、监管动态、预警提示、科普知识等信息2至3条、共205条,单贴阅读量最高达4615次。按照有活动场地、有科普设施、有宣传阵地、有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有统一名称的“六有”建设标准,全省共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站1114个,其中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宣传站964个,占86.5%。

5、丰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形式。举办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组织56家单位,分“省级展区”、“设区市展区”和“产业发展展区”三大板块,集中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展示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成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通过图文并茂、声光电相结合和公众参与互动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向公众展示监管成果和科普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专题知识讲座1710场次、“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主题活动324场次,开展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200余次,开辟宣传专栏3749个,制作“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132部,公共视频播放2.2万次,发放资料130份。联合开展百部公益广告“四品一械”科普宣传和“青春使命·食品安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省共制作“四品一械”公益广告片289部,在电视、新媒体和其他视频载体共播放50.83万余次,190余家媒体宣传报道629次。组织22所高等院校、 22支队伍,赴11个设区市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人群集聚地,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守法倡议、食品安全+携手同行调研、食品安全+理性消费宣传活动,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识标签、科普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6、推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开展年度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和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及时公开典型案件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公开食品抽检信息23期、药品抽验信息10期、保健食品抽检信息3期、化妆品抽检信息3期、医疗器械抽检信息2期。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消费警示等方面的信息,在新华网、中新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和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刊发信息1000多条,在网站上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信息147条,发布各类消费警示信息12条。

7、主动关注回应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处置、分级管理和属地负责、舆情研判、分析和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预警,采编舆情信息930余篇,编发《每日舆情汇编》248期、专项舆情监测32期,及时应对处置杭州火锅门、问题生脉注射液、注射黄体酮不良反应、波尸木瓜等突发事件等23起。编发《食品药品监管杂志》12期,刊登政策法规文件141则、案例分析信息21则、监管动态信息132则、监管科普知识36则、监管公告通报90则、食品药品调研文章43余篇。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新闻通气会1次、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平安浙江创建新闻发布会1次,及时通报食品药品抽检、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信息和工作成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着力凝聚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正能量。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的全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公示平台。将信息公示平台延伸至县一级,完善信息公开的板块布局,设置公众查询功能,让老百姓更加方便快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完善新媒体宣传体系。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建设,综合发挥政务微博、政务策信、政务APP的作用,全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五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修订《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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