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浙财资产〔2016〕37号
日期:2016-07-25 00:00:00 来源:规划财务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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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各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参考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8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