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0068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实效。现将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为主要渠道,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监管、抽检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刊发各类信息137340条次,同比增长20.6%。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7件,做到规范性文件全公开。通过政务微信公开各类信息848条次,同比增长11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71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申请均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回复,按时办结率为100%。综合分析7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从申请方式上看,11件为网络申请,60件为信函形式申请,当面申请和传真申请不断减少。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食品类信息45件(其中3件为保健食品信息),占总量的83.8%,药品类信息14件(其中1件既涉及食品方面又涉及药品方面),投诉举报方面4件,化妆品类信息1件,行政处罚情况1件,抽验工作计划1件,安全信用档案1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2件,我局部门预算报告1件,我局人员编制情况1件,我局网站测评情况1件,而其中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抽验工作计划、安全信用档案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与食品相关,说明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越来越关注。从申请对象看,本省申请人16件,占总量的22.5%;外省申请人55件,占总量的77.5%。申请人全部为公民个人,无法人单位。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我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监管政策信息、案件信息、抽检信息、整治信息等重点信息公开为主体,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1、优化公开平台“主动晒”。依托政务服务网,优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调整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公开目录,主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共发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88期、21517条次。一是坚持“五品联动”。坚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五个领域联动开展安全信息征集和公开。截至2016年年底,共公开食品安全信息37期、药品安全信息23期、医疗器械信息12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16期,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监管工作透明度。二是坚持“四线联晒”。以食品药品抽检、黑名单、行政处罚和违法广告等4类信息为主体,按照抽检信息、黑名单信息随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违法广告信息一季一次的原则,及时公开各类安全信息。截至2016年年底,共公开食品抽检信息43期、药品抽验信息14期、保健食品抽检信息4期、化妆品抽检信息7期、医疗器械抽检信息3期,公开违法广告信息27期,既震慑了企业,又预警了消费者。三是坚持“三级联建”。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在搭建省级安全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推动设区市和县(市、区)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上下联动、一体化公开。
2、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晒”。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先后在新华网、中新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和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公开信息1100多条,在中新网、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开设专版或专题宣传76版(次)。编制《浙江省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白皮书),印发1800册。编发《食品药品监管杂志》11期,公开相关信息527条次;编发《食品药品监管动态》12期,公开相关信息200余条次;编发《药讯》4期,公开相关信息146余条;编发《用药科普知识》口袋书15册,公开相关信息178篇。一是创办电视栏目,有声有色晒信息。在浙江经视创立《食药聚焦》栏目,以一周一播的形式,集中公开监管信息,揭示违法行为。全年共播出《食药聚焦》节目50期、185分钟,其中曝光类节目40期。同时,依托华数数字电视云平台,搭建《食药视界》栏目,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终端网络,强化全年龄段的食药安全知识普及。二是搭建微信矩阵,图文并茂晒信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政务微信建设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自媒体宣传阵地和“微矩阵”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118个官方微信公众号组成的微矩阵,总用户数达6.54万户。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微博推送信息1348篇,其中科普类695篇、监管工作468篇、法律法规185篇,单贴点击阅读量最高的达1.97万人次。组织全省各地开通今日头条号88个,推送各类信息160篇。三是举办新闻发布会,聚焦热点晒信息。针对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新闻通气会1次、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通报会1次,及时通报公开相关信息,细致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做好热点回应,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着力凝聚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正能量。
3、丰富活动载体“多样晒”。 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信息,讲好食药故事、唱响食药声音、提升食药形象。一是“请进来”晒信息。组织中国医药报、新华社浙江分社、中新社浙江分社、中国食品安全报浙江记者站、浙江之声、浙江日报、浙江经视、浙江在线、农村信息报等9家中央及省级媒体,赴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杭州、湖州、台州、绍兴等地,开展监管能力、食品医药特色小镇、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采风活动。通过把新闻媒体“请进来”,主动晒信息,让更多人了解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这次媒体采风活动共有原创报道20余篇,主流媒体转发报道260余次。二是“走下去”晒信息。联合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青春使命·护航G20”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23所高等院校、25支队伍,赴11个设区市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和企业,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识标签、科普等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三是“家门口”晒信息。按照贴近基层、深入百姓和有活动场地、有科普设施、有宣传阵地、有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有统一名称的“六个有”建设标准,建立科普宣传站3280个,把食品药品信息送到百姓家门口。一年来,我们依托市县两级和基层科普宣传站的力量,深入一线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举办食品安全专题知识讲座3260场次、“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主题活动268场次,制作公益宣传片71部,开辟宣传专栏3394个,张贴宣传海报14.5万份,发放宣传资料280多份。
4、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晒”。健全组织、建章立制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有效举措。一是健全领导体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在局领导分工中进行注明并在网上公开。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协调并具体承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一项重点工作+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组织+一个牵头处室”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等规定,制订出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浙食药监办〔2016〕38号),建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员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原则、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职责分工、保密审核、风险评估等要求,促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以食安委名义,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案件信息发布主体的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专题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浙江财经大学张旭勇教授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件及其判析》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共150余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四是规范依申请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浙食药监办〔2016〕29号),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切实规范受理、交办、审核、答复等环节,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6年,我局受理的71件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结率为100%。
三、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局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化情况,调整省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切实加强省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查落实等工作。
二是认真公开信息。坚持省局网站主动公开主渠道,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专题专栏等有关信息。认真落实省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浙食药监办〔2016〕29号),积极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办公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三是丰富公开载体。围绕信息发布、科普宣传、舆论引导三大任务,积极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协调机制,逐步完善新闻媒体、自媒体、科普阵地、主题活动四大平台综合运用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公众号宣传作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建设,全方面推进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科普宣传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县级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建设宣传站2个以上,政企共建食品药品科普基地50个。
四是注重舆情回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2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每日监测、专项监测、定期报告、发布预警提示和信息交流共享相结合的智能化舆情监测机制,加强政务舆情研判、回应和引导。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4·2·1+N”新闻发布模式,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信息公开。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设置等工作纳入省局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强化保密审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做到应公开的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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