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7-00132 主题分类: 人大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7-10-2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宁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7-10-27 15:49:49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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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宁4号建议的答复

裘丽萍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宁4号《关于促进食品产业规范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产业规范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建议,由省政府朱从玖副省长领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会办。朱从玖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关心过问《建议》办理情况,亲自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促进食品产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举措。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有关办理工作要求,成立《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并制订办理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深入研究由您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目前,您提出的部分建议已经在具体工作中得到落实,部分建议将进一步研究和吸收运用,以发挥建议的最大价值。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食品产业是最基础的民生产业,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环节,发挥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重要作用。食品工业是食品产业的主体,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料供应(农产品)、流通销售等多个领域,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统一部署,坚持以食品工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手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浙江省是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增速放缓的形势下,食品产业积极顺应市场变化,推进结构调整,生产平稳增长,产业规模继续扩大,经济效益持续提高,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总体上保持了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一是规模效益稳定增长。全省有食品生产企业836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87家;持证食品销售经营者50.59万家、集中交易市场2126家、第三方交易平台50家;持证餐饮单位23.83万家。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2643.5亿元,同比增长1.82%,居各工业行业第9位,总量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10;餐饮业收入额2248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2%。二是企业结构不断优化。近期,我们举办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我省36家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参会。参会企业数量只占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千分之四,占全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百分之三,但营业收入近1000亿,占了全省食品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近40%。三是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娃哈哈、农夫山泉、五芳斋、香飘飘、绍兴黄酒、会稽山等极具浙江地区特色的食品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不断提升;统一、费列罗、味全、伊利、蒙牛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不断在浙江落地、集聚,进一步推动了“浙产食品”品牌含金量的提升。四是质量安全持续稳定。2014年、2015年、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累计组织监督抽检地产食品41000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5.7%、95.7%、96.05%,基本稳定在96%左右。其中,乳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品、肉蛋蔬果、肉制品等5类与日常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均在98.5%以上,特别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在99.3%以上,乳制品合格率连续两年达到100%。

与此同时,食品产业的发展“短板”也较为明显,存在一些亟需提高和加强的方面。一是产业大,监管难到位。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小、散、乱现象比较普遍,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占比较低,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占比不到16%,无证作坊、集贸市场摊位和无证摊贩等达100多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食品原料进货控制不严和生产过程卫生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屡见不鲜、易发多发。二是标准缺,规范难开展。整个食品行业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无标可依”和“有标难依”的共存现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禁增添剂的滥加,冒充伪劣屡打不绝,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污染以及互联网营销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挑战。三是科技弱,发展难创新。食品工业基础研究薄弱,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加工技术储备不足,重大技术和高端装备依赖进口,自主研发水平较低;部分行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率不高,部分产品单位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仍然较高,节能减排压力加大,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二、近年来我省推进食品产业规范发展所做的工作

(一)以安全为中心,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们以“三检三化”为抓手,构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新体系,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突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体系检查社会化,注重全过程监督。体系检查是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过程控制和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法定义务是否落实到位的全方位检查。实施该项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和暴露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中的各类缺陷问题。通过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情况,同时也能够让企业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传导社会压力,促使其不断加强风险管控,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首先,注重从食品源头质量抽检把关。2016年,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为重点,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9.5万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约10.4万家次,查处问题1468起。其次,我们选取了一批社会关注高、影响面广、风险程度较高的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如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酒类等产品,并将检查结果和缺陷整改情况在省局官网上进行公布,省内媒体进行了转载和报道,形成了监督合力。二是飞行检查随机化,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工作的客观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浙江省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工作规程》,围绕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企业和检查人员,重点对企业生产环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处置及被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暗访调查,及时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省里专门组织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2家,公布了15家企业掺假掺杂、虚假标注等42项问题,依法查处黄酒调味料酒冒充黄酒、白酒塑化剂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4起,对检查结果均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示,也是全国食药监系统首家发布《随机抽查问题清单》的省份;今年以来,省里已飞行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制品等企业1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对外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告诫函》4份,并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报告抽查专业化,加强隐患筛查防控。为督促指导企业主动发现和报告食品安全问题,省里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要求企业根据风险等级按自查频次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省里和各地市都组建了以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为主的专业化检查队伍,按比例对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现场核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2016年,全省获证企业应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主体责任自查报告12025份,实际提交13168份,提交率为109.5%;辖区监管部门应现场核查自查报告2641份,实际现场核查报告3813份,核查完成率为144.4%。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由辖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以科学为目标,做好行业规划,推动产业合理布局。

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和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里明确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的“八大万亿产业”,将黄酒、茶叶等食品产业列入做精做强的历史经典产业,并将“四品一械”纳入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省政府重点规划《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专列“助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章节,为“十三五”期间全省食品工业的集约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政策环境。同时,我省各部门立足长远、紧密配合、综合施策,努力推动食品产业安全、合理、规范发展。省农业厅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从源头做好食品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省商务厅积极开展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目前所有地级市和县级市均已完成此项工作,全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为构建地方商业发展格局尤其是食品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省建设厅严格落实国家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布局合理、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据城市发展、人口规模、交通网络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已经将食品产业项目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对居住区各级应配备的商业服务设施规模进行了控制,并提出了配建原则,具体包括综合食品店、餐饮、农贸市场、便民店等项目的服务半径、建设规模等;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民用建筑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平面布置、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的设计、电气设备的线路防火要求,都进行了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现阶段食品“三小”行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我们在严格遵照相关部门科学合理规划基础上,对“三小”食品行业坚持采取治扶结合、疏堵并举的方针,于2016年12月23日出台颁布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健全基础档案明责任、严格禁止目录守底线、加强规范引导促提升、强化综合治理抓培育和推动改造提升促倍增等一系列措施,正确处理整治与便民、整治与创业、整治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并注重发挥新体制优势,强化兜底意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运用市场机制倒逼食品“三小”行业规范生产和经营。同时,对市场契合度高、行业发展前景好的行业,积极鼓励帮扶其发展壮大,实现从小作坊到大企业的倍增,使之成为当地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饮食文化建设的特色名片。

(三)以扶持为引领,推行培育示范,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了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行培育示范,有效提升了食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1、注重顶层设计,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与消费结构升级协调互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活服务需求,省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把重点建设社区商业体系、合理配置农贸市场、大众餐饮店等居民和家庭服务列入了重点提升领域。2015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机构共治作用,为食品产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为加快食品产业人才培养,省政府于2015年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包括食品产业在内的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2、借力综治平台,加快传统食品产业改造提升。始终坚持用提升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传统食品安全性、品牌形象等方面问题,指导各地结合推进落实“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综治中心工作任务,主动衔接,贴近中心,加快传统食品制造业,特别是特色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协调推动从用地、建房、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业主主动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彻底改变脏乱差等负面形象。如桐乡市结合“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专门出台了豆制品行业治理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小作坊改造提升,或转型另谋发展;余杭区针对家庭作坊式无证肉制品屡禁不绝的问题,划拨26亩工业用地建设专门的肉制品加工园区,吸收了26户加工户入园经营,通过严格执行统一排污、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等“六个统一”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注重品牌培育,发挥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自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制度建立以来,推进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今年省商务厅已经支持6个乡镇(街道)开展现代商贸特色镇建设,通过引导品牌企业、连锁超市和餐饮名企在城镇开设门店,提升城镇商贸业态;同时积极开展商业特色街建设,累计创建了47条商业特色街,集合购物、餐饮、食品、休闲等各类业态,其中部分商业街以餐饮休闲为主,如杭州胜利河美食街、舟山沈家门海鲜大排档等,商业街引进诸如外婆家、知味观等知名餐饮企业,以及五芳斋、万隆火腿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商业街饮食安全水平。在有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较好发挥了省服务业重点企业龙头的示范带动作用。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浙江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浙南茶叶市场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了省服务业重点企业,为食品安全生产与经营树立了标杆。结合推进落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主动加强对大企业大集团、特色品牌和区域特色食品产业的培育支持,主动协调,贴近需求,支持各地引进高端先进食品制造业或知名品牌。如嘉兴地区引进雅培、喜力,杭州引进费列罗,衢州引进伊利,金华引进蒙牛等企业,省里主动出面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厂房设计、试生产、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等方面问题,及时满足企业相关需求。通过举办老字号精品博览会、食博会、餐博会,以及组织老字号企业的55个品种在香港开办浙江美食文化节,扩大品牌企业影响力,带动更多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品牌化发展。同时,以点带面,帮扶食品特色小镇和食品工业园区建设,与全省16个食品类特色小镇进行“一对一”对接帮扶,在品牌培育、小企业小作坊改造升级、区域性问题专项治理、企业联建实验室等方面为企业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相关行业提升总体发展水平和规模。

4、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投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转移支付资金由2013年的3860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15026万元,年均增长40.5%。在预算安排中,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重点加大了对基础保障和管理方面的投入,包括:(1)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将支持包括移动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作为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因素,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体系建设。(2)不断加大食品检验经费投入,食品检验经费从2014年的2017万元增加到2017年4908万元;同时,每年还安排28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农业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初级食用农产品(含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3)推进包括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在内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规划方案》,落实专项经费支持食品抽验管理系统、食用农产品质量信息追溯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并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4)省本级安排相关经费保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此外,省财政还安排资金支持农贸市场等建设,2014-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1053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农贸市场创建提升和放心市场建设,积极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等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基础上,2014-2017年省财政在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46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促进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四)以规范为目标,打击假冒侵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稳定的行业运行,是食品产业规范发展的前提。近年来,省级各个监管部门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严格工商登记手续,依规做好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食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对食品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经营监管,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2016年,省工商局开展“市场秩序净化行动”,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536件,案值达8698.55万元,罚没款5073.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0起42人次。2017年将继续强化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坚持以食品、酒类商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特别是“傍名牌”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严把食品广告发布关,强化广告监测检查,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查处广告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推销产品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特定功效作证明等行为。三是重视抓好网络经营平台,回应百姓高度关切。大力开展了互联网打假“云剑”、“清网”行动,加大了对互联网平台网络订餐的检查、监督力度,对相关违规平台进行了严厉处罚。发挥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的优势,加大了对利用互联网进行包括食品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规范食品网上流通秩序。四是发挥投诉举报体系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以“12315”为主要投诉渠道的相关投诉举报,按照程序依法处理,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相关监管执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反馈当地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食品产业规范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近年来,我省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分、最严肃的问责”构筑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全程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构建共治格局等举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现代治理能力、产业竞争力、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份”。

(一)抓规划引领,进一步推进食品产业提升转型。围绕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需求目标,继续着力推进实施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和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对标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产业规范提升做法和食品安全标准,推动食品产业提升转型。进一步深化“双安双创”活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着力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浙江样板”,并以我省作为国家标准化改革唯一试点省份为契机,积极推行“国际标准”,探索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链条安全监测和产品追溯,在杭州、宁波、台州等地组织“国际标准省标化”试点,打造一批示范企业,大力推动“10+1”传统食品产业和食用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和转型发展,提高我省食品产业集约化、现代化水平。

(二)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产业源头治理。继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和标准化生产,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在食用农产品方面,围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坚持产管并举,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持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并根据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切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农贸市场提升工程,创新“光支付”等追溯手段,2017年底全省200家以上城区农贸(批)市场建成电子追溯体系,努力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继续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并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以畜禽水产“两禁一超”、网络食品经营、掺杂使假、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等为重点的“百日严打”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突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抓阳光工程,进一步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围绕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约束和监督管理,在完善制度规范和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规范日常管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其中,重点是继续推动实施“阳光厨房”、“互联网车间”等透明示范工程和浙菜“四名”工程,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力争在全省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等六个业态新建“阳光厨房”2000家。同时,继续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和旅游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学校、旅游业食品安全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打造我省食品产业的特色名片和良好形象。

(四)抓难点焦点,进一步补齐食品产业发展的短板。针对食品产业多、小、散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特点,加大对小微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引导力度,逐步改变食品产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局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食品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性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同时,以贯彻《浙江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新修订的《浙江省盐业管理规定》为契机,借助食品安全市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商贸特色街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载体,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消除食品“四小”行业脏乱差的现象,夯实食品产业提升发展的基础。

(五)抓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推进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开展“双精准”“三服务”活动,加大在品牌培育、标准升级、工艺技术改造、资金倾斜保障和完善管理体系等方面政策扶持,推动形成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食品产业园区、企业和品牌。注重把符合条件的优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项目纳入省重大服务业项目计划,并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在项目完成供地后,按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管理办法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结合食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完善食品、农产品流通体系,探索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交易模式,进一步促进食品产业的集聚发展,做精做强做优。加强联动共治,指导行业协会助推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完善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其贴近企业主动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筑牢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防线,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联 系 人:崔卫清(科技发展处)

联系电话:0571-88903282    传真:0571-88077937

邮    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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