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文件 > 详情

浙江省化妆品销售证明办事指南

日期:2017-08-18 00:00:00 来源: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0

一、项目名称

化妆品销售证明

二、受理机构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申请资料

1、化妆品销售证明申请书(见附件下载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产品备案凭证或产品许可批件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商检报告或国产非特检验报告);

6、市售样品包装;

7、化妆品销售证明书电子稿(见附件下载2)(注:提交资料时,填写完整的化妆品销售证明书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fdabhc@163.com)。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

四、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附件下载

1、化妆品销售证明申请书.docx

2、化妆品销售证明书电子稿模板.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