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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类化妆品消费提示

日期:2017-09-12 00:00:00 来源:应急管理与宣传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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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化妆品是抵御紫外线危害人体皮肤健康的一类常用护肤品,消费者使用较多。9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了《防晒迷雾》节目,对防晒类产品不合格问题进行了公开报道,部分消费者使用了不合格防晒产品,引发了不良反应,危害了健康。据统计,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9次公告,通报了146批次防晒化妆品检出成分与批准配方不一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选购和使用防晒类化妆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查看防晒化妆品的批准文号。防晒化妆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每个产品对应一个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批准文号,查看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标示的配方是否与批准的一致。如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请务必谨慎。

二、查看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防晒化妆品的包装及说明书,查看生产企业厂名厂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产品合格证等信息是否齐全;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

三、谨慎选购产品。在购买化妆品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和品牌;经常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化妆品栏目下的“化妆品抽检公告”,谨慎购买被通报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购买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和批号等关键信息,以利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如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的,可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3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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