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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年会暨行业标准审查会的通知

日期:2018-11-13 00:00:00 来源:器械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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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医疗器械标准化相关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我分技委决定召开2018年年会暨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8年12月6-7日,5日下午报到,12月8日离会。

2.会议地点: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11号,0571-88051000)。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分技委2018年工作,讨论2019年工作计划;

2.审议修订分技委《章程》等;

3.审议2019年归口标准复审结论;

4.审查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

(1)《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

(2)《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8部分:清洁剂测定方法》;

(3)《激光治疗设备 半导体激光鼻腔内照射治疗仪》。

5.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主办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承办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四、参会人员

1.分技委全体委员;

2.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

4.标准起草单位及秘书处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

2.委员代表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3.非委员代表收取会务费800元/人(含食宿费,酒店代收),交通费自理。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4.会议特邀专家相关费用由会议承担。

5.会议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

6.请参会人员于11月28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分技委秘书处。

联系人:夏忠诚 0571-86002820/15158106330

马杜超0571-86002809/15869177304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医光标分技[2018]29号 关于召开2018年年会暨行业标准审查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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