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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医疗器械标准化相关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我分技委决定召开2018年年会暨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8年12月6-7日,5日下午报到,12月8日离会。
2.会议地点: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11号,0571-88051000)。
二、会议内容
1.总结分技委2018年工作,讨论2019年工作计划;
2.审议修订分技委《章程》等;
3.审议2019年归口标准复审结论;
4.审查医疗器械行业标准项目:
(1)《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2部分:光学性能及其测试方法》;
(2)《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8部分:清洁剂测定方法》;
(3)《激光治疗设备 半导体激光鼻腔内照射治疗仪》。
5.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主办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承办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四、参会人员
1.分技委全体委员;
2.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
4.标准起草单位及秘书处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
2.委员代表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3.非委员代表收取会务费800元/人(含食宿费,酒店代收),交通费自理。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差价自理。
4.会议特邀专家相关费用由会议承担。
5.会议不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
6.请参会人员于11月28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分技委秘书处。
联系人:夏忠诚 0571-86002820/15158106330
马杜超0571-86002809/15869177304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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