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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日期:2018-12-11 00:00:00 来源:药品流通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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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自行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收回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7-021)。

企业名称: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批发;
仓库地址: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8号楼1楼西区;
法定代表人:丁列明;

企业负责人:胡学勤;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与绿洲路交叉口。

        特此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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