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8-0008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8-12-13

关于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18-12-13 15:10:06 来源:技术维护、测试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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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12129101063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研究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研究项目1190000课题研究应立足浙江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的使命,紧扣建设“新时代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省份,构建“科学、法治、专业、高效”的食品监管新体系目标,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最终形成符合浙江省情、科学专业权威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理论内涵和指标体系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资质权威。浙江省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唯一的行业性专科学校,设有食品类、管理类专业,是浙江省内从事食品安全产业链专业设置较齐全的高等专科学校,具有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检测、食品储运、食品营销等相关专业,具备独立承担第三方社会服务的能力,学校致力于食品职业教育,共促产教深度融合,推进食品监督管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文化创新,为浙江省食安委、省食安办、浙江省食品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方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础夯实。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强大的专家团队致力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研究,前期已经承担浙江省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流程优化体系研究、食品药品三网六体系建设、秦皇岛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宁波市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等研究。先后两次承担了浙江省食安办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的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研究,学校不仅参与了第一批、第二批共计52个县市区的实践工作,而且依托创建工作,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已经初步完成的浙江省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标准、创建实施细则、创建工作方案,浙江省食品安全开门暗访工作方案等研究,依托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6421”的创建指标体系,即形成六个方面的创建流程,依托4大核心指标体系文件,借助两个APP软件和一支强大的专家团队,已经着手承担相宁波市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等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专题调研、项目论证等服务工作 。

(三)专家齐全。学校十分重视加强研究队伍的建设,采用“一院多中心”的组织架构,吸纳并组建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研究队伍,形成了覆盖食品、管理等不同专业背景的强大工作团队。另外,还专门建立了由省市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新闻媒体、高校、第三方技术机构等相关领域共140余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研究人员普遍从事食品相关领域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能力。无论是研究团队、研究水平、还是具体的监管实务、理论支撑等方面,学校均能较好保障此次委托事项。 (四)经验丰富。近年来,学校在食品安全研究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目前已自主开展的项目有50余项,承接了国家总局3个项目,省长基金1项。例如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的前馈控制机制研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于PESTEL分析模型的浙江省运动营养食品产业国内市场占有份额及未来发展战略研究》等研究成果。另外,还连续多年与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合作开展过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考核评价、浙江省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研究、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三网六体系”建设研究等项目,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综上,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招标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志仁调研员浙江省财政厅
林赛君高工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林斌高工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十、    其它事项: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内容明确,要求合理,本项目只有唯一供应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能满足采购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行招标采购。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邵萍

联系电话:  0571-88903317

传真: 0571-88903317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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