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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新注册等7个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试运行公告

日期:2018-12-29 00:00:00 来源:药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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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81231日起,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新注册等7个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1231日起,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以下7个事项,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选择相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在线申报所有申请材料,不需递交纸质资料。

序号

事项名称

许可编号

1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新注册

许可-00472-001

2

跨市医疗机构间制剂调剂

许可-00472-006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

许可-00473-007

4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许可-00473-008

5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新开办

许可-00474-001

6

第二类医疗器械指定检验

其他-00982-000

7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理出口医疗器械销售证明书

其他-01901-000

二、自20181231日起,我局对于上述7个事项实行电子证照发放,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行政相对人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电子证照的查询、打印。试运行期间,行政相对人也可以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打印纸质证书。

三、自20181231日起,行政相对人办理上述7个事项,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体系,原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身份识别系统将逐步废止。行政相对人如果需要对20181231日前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变更的,在首次登录时,应按系统指引进行身份信息的升级绑定。

四、在试运行期间,允许行政相对人在办理上述7个事项时递交纸质资料,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协助行政相对人上传申报材料。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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