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8-0011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8-02-12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2-12 15:18:54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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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能:承担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和核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化妆品审评及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化妆品备案审核1

1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放宽至40周岁。

化学

化工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化妆品备案审核2

1

药理学

毒理学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8年2月10日9:00—3月2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邮件地址:liuchao@zjcdce.org.cn,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政务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jcdce.org.cn/)公布。

3、应聘资格取得:考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在中心网站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组织,3月底前完成。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低于5人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为专业能力考试。笔试、面试分各占5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在中心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刘老师0571-81061221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doc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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