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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运配送信息(2018年第20号)(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02-13 00:00:00 来源:药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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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运配送信息(2018年第20号)(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区域储存等信息。

1、企业情况: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复溶后0.5ml/瓶(疫苗品种)委托给新疆百亿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和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自2017101日起至20191231日。

配送及区域仓储情况:区域储存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36号,运输车牌号新A4G143、新AU7396

2、企业情况: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复溶后0.5ml/瓶(疫苗品种)委托给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配送和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自20171228日起至20181231日。

配送及区域仓储情况:区域储存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浜路12幢一层,运输车牌号沪BJU785、沪BHZ330、沪BDV357

3、企业情况: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复溶后0.5ml/瓶(疫苗品种)委托给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和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自201741日起至20181231日。

配送及区域仓储情况:区域储存地址为济南市经十路章丘圣井高科技园,运输车牌号鲁AX0703、鲁AL8805、鲁AL8656

4、企业情况: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复溶后0.5ml/瓶(疫苗品种)委托给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送和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

配送及区域仓储情况:区域储存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港桂路51号一层7-11/A-H轴,运输车牌号D79D61D5D369B6D270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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