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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4595446747
三. 采购项目名称:《食品药品辟谣实验》栏目制播服务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食品药品辟谣实验》栏目制播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30万元 | 依托浙江广电集团教育科技频道《小强实验室》栏目平台,开辟食品药品安全辟谣实验节目,针对食品药品谣言,用实验数据和真相说话,向公众展现真伪。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食品药品安全谣言层出不穷,“棉花肉松”、“塑料紫菜”、“注胶虾”等一系列事件,不仅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监管部门形象也造成较大冲击。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网络谣言,及时组织辟谣,发出权威声音,还原事件真相,现拟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合作建立食品安全现场实验式辟谣栏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由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承办)合作项目的采购,并支付宣传费用约30万元。 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教科频道相关情况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省内目前唯一具有全国及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视传播与宣传平台,位居浙江媒体第一,其覆盖面、知名度、收视率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旗下教育科技频道是中国电视四小龙、中国九合组织领军频道,拥有教育科技、公共·新闻、留学世界、数码时代(党建频道)四套电视节目平台,汇集新闻、栏目、综艺、主持人、多媒体等各类稀缺资源,全方位多媒体发展,已成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跨媒体、多平台的主力频道集群,电视信号覆盖浙江100%地区,黄金时段收视率十一年蝉联第一,综合实力在全国省级地面频道中位居前三。教育科技频道王牌新闻节目《小强热线》,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聚焦社会热点,是中国民生电视十年十佳新闻栏目。其子版块《小强实验室》栏目与拟建立的食品药品“辟谣实验”栏目高度吻合,可充分利用其所形成的条件、渠道及吸引力强、收视率高、影响力大等优势来建设“辟谣实验”栏目,起到同频共振和相得益彰的作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理由 由于省内能够100%覆盖全省的电视频道均属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要满足本项目的全省范围内播放要求,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唯一的选择,也是各频道唯一法人主体,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由浙江教育科技频道承办)的合作及费用支付。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11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张健康 | 教授 | 浙大城市学院广告系 |
陈威 | 高工 | 杭州文广集团 |
陈志仁 | 调研员 | 浙江省财政厅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电视信号能覆盖浙江100%地区,该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唯一供应商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邵萍
联系电话:0571-88903317
传真:0571-88903317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详见: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139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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