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8-00124 主题分类: 人大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8-06-25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杭4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8-06-25 18:07:25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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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杭49号《关于加强网络订餐外卖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订餐外卖行业监管具有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目前,您提出的大部分建议已经落实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部分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和吸收运用,以发挥建议的最大价值。现结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网络订餐外卖基本情况
        (一)订餐平台情况。我省共有外卖平台8家,其中3家为全国性平台(饿了么、美团、百度),总部均不在我省;省内县级区域小平台5家。三大外卖平台在我省均未设置省级分公司,饿了么在我省市级设有2家分公司,美团设有19家分公司。
        (二)订餐销售情况。到2017年底,全省从事网络供餐的餐饮单位超过19万家,2017年点餐突破3.4亿份,销售总额突破160亿元。目前,三大外卖平台日均订餐超过200万份。
        (三)送餐人员情况。三大外卖平台管理的骑手站853个、骑手25197人,持有健康证明占99.4%,每名小哥日均送餐约24单。三大外卖平台直接管理配送的比例约占70%,另外30%通过配送公司或餐饮单位自行配送。
        二、我省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网络订餐外卖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外卖食品安全,全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破解外卖餐饮监管难题,规范外卖餐饮经营行为,一手抓规范整治,一手抓“以网管网”,使网络订餐外卖经营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网络订餐外卖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联合整治,严查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严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治理入网餐饮单位脏乱差现象。2016年、2017年,共立案查处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19起,其中1起将违法证据固定后移交平台所在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缔无证入网餐饮单位3868家,查处违法餐饮单位案件298起,有力震慑了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开展约谈,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2017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专门召开了浙江省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行政约谈会。约谈会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集体签订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联合公开承诺书》,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三大平台负责人对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表态发言。通过约谈和签订公开承诺书,督促平台严格履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准入的审查义务,对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经营者限时“下线”,并要求在平台醒目位置公示入网餐饮单位有效证照。据统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约谈第三方平台102家次,约谈入网餐饮单位9506人次。通过约谈,进一步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务实创新,积极探索“以网管网”新手段。为提升网络订餐外卖监管效率,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网络订餐监管新方法、新措施。宁波市局联合软件公司开发了“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监管系统”,按照“以网管网”的思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和抓取,有效推动了线下精准执法,提高了监管工作的精准度和靶向性,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由70%提高到了93%以上,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公示率由60%提高到了90%以上。这一做法也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的充分肯定。目前,省局及大部分地市已使用了“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监管系统”。
        (四)主动公开,提高监管信息透明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省监管部门对网络订餐监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17年杭州、宁波、金华市监管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百度三大外卖平台的查处案件均在媒体上予以公布,金华市局对美团外卖平台处罚52.6万元入选浙江省2017年食品十大典型案件,向媒体公开发布。2018年3月27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召开了浙江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行动”新闻通气会,主动发布全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开展情况,人民网、中新社、新华社、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新蓝网等二十余家媒体到会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我省网络订餐外卖行业监管工作。
        (一)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药品、公安、工商、通信管理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加强协作,进一步净化网络外卖经营行为。食药部门。在2016年、2017年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净网行动”,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抓好平台备案管理,要求平台按要求依法进行备案;二是落实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机制,按照严控增量清理存量的总体要求,提升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三是规范公示信息,按要求公示入网餐饮单位名称、地址、证照、量化分级信息;四是强化送餐过程的安全,要求平台推广外卖餐品一次性“封签”行动,在杭州、宁波等地先行试点,并逐步向全省进行推广。工商部门。深入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红盾网剑”网络执法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为,聚焦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网络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查处一批扰乱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的大要案。针对“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时段,运用“双随机”方式,对重点平台、重点行为、重点商品等开展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督促平台落实整改,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二)加强线下监管,开展万家外卖餐饮大抽查。下半年,动员全省力量开展万家外卖餐饮单位大抽查。严查外卖餐饮单位食材采购、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规范等,严厉查处使用过期食品、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努力实现食材来源可靠、加工过程规范、线上线下一致。同时,加大餐饮单位使用的一次性餐盒检查力度,对使用的一次性餐盒外包装标识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对一次性餐盒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推动地方立法,建立网络餐饮长效监管机制。今年6月7日下午,省政协专门召开了“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为主题的民生协商论坛,建议我省加快完善外卖餐饮地方立法或出台政府规章。下一步,我局将梳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我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监管的难点和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对提高网络餐饮准入门槛和违法成本、建立平台先行赔付和食品安全评价机制、建立平台自律组织和监督机制等问题可操作性进行研究,并主动向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进行汇报,推动我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建立网络餐饮长效监管机制。
        (四)推进智慧监管,提高入网餐饮单位透明度。一方面,继续运用“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监管系统”,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和抓取,对公示的证照信息进行识别和比对,实现对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的有效监控。另一方面,与外卖平台进行对接,对安装“阳光厨房”的外卖餐饮单位订餐页面提供视频链接,共同推进外卖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使“阳光厨房”由线下走向线上,让消费者可以实时查看订餐单位后厨加工状况,从而提高外卖餐饮单位加工“透明度”,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制作网络订餐动漫公益视频短片及宣传折页,并发放给各地监管部门,加大在学校、商场、社区、广场等人群集中的场所网络订餐公益视频短片、宣传折页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网络订餐知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对日常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进行曝光,通过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三方平台和实体经营餐饮单位,震慑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加大12345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途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引导大众参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营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机制建设,规范外卖送餐交通安全。公安部门将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外卖送餐交通安全。一是建立警企协作机制。建立与外卖企业的警企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外卖行业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商针对性管理措施,制定完善与交通安全紧密挂钩的配送考核制度。二是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定期梳理外卖行业电动车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每月通报当地外卖企业。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向社会曝光,并通报主管部门将其纳为信用不良企业。三是建立指导帮扶机制。指导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等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车、自己的人。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四是建立宣教培训机制。联合外卖企业加强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在配送人员入职前,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和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等方式,提升其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将严管外卖行业电动车列为今年“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重要内容,组织外卖企业在配送高峰时段、集中通行路段、事故高发区域随警参加整治,现场查处、通报外卖配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邵慧群(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1-88903268    传真:0571-88903262
        邮    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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