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宇医药有限公司自行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根据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收回浙江华宇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7-026)。
企业名称:浙江华宇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批发;
仓库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沪山路园区四路口(浙江华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1)第二层;仓库(2)第一、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肖云南;
企业负责人:吴同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
注册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沪山路园区四路口(浙江华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2)第一层)。
特此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