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61/2019-30923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9-01-25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25 16:58:27 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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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两会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政编码:310000;咨询电话:0571-88903215)。

一、概况

2018年,浙江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要求,紧紧围绕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政策深入解读、不断提升舆情引导能力、努力拓展公开平台渠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我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以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现药品监管局官网)、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为主渠道,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监管、抽检等各类信息。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17339条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抽检信息74期,监督检查信息90期,做到各类信息全面公开。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推送各类信息1095条,成为官方权威信息及时发布的重要渠道,并被各媒体所关注。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共收到64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答复信息62件,1件申请人从主动公开途径获知后撤回,1件转省市场监管局办理。64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依照相关制度、程序、时限办理,时限内办结率为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综合分析64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从方式上看,48件经由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16件为信函形式,网络申请成为主要形式。从内容看,食品类信息47件,占总量的73.4%,药品类信息10件(2件既涉及食品又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类信息3件,政务公开类信息3件,卫生许可类3件(不属于我局事项),说明食品安全信息仍然是公众关注重点。从对象看,本省申请人21件,外省申请人43件,63件为公民个人申请,1件法人单位申请。

3、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务公开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包括邮寄材料费用。

4、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5、两会建议提案复文公开情况。严格审核复文公开属性,针对20件主办件,及时在我局“建议提案”专栏主动公开复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做到了公开准确及时。

三、我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信、媒体、投诉举报平台和办事大厅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围绕全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快互动频率、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不断改进方法、完善内容、健全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及时、公开、透明,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推动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一)主动公开有章有法。一是有序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对照2018年新颁布的法律、部门规章、政府规章以及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47项省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规范内部操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及时更新省局2018年度15类39项重点工作目标,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进行政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抽检、不合格产品召回、核查处置等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四品一械”等产品监管信息,有效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2018年以来,全省已公开90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告、74期抽检信息公告(66期食品抽检信息、6期药品质量信息、1期保健食品抽检结果信息、1期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信息)、54期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公告(含3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以及全省各地市116期严重失信者名单公告和2409条行政处罚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敏感信息公开。围绕实现“阳光财务”,有序公开预决算报表、招标采购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务信息。2018年,我局及时公开预算编制说明、部门预算等,发布45条招标采购结果公告。加强人事信息公开,实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调整信息,先后发布领导活动信息537条,并按时发布职称评审、人员选聘、人事任免等信息。依托“典型案件”专栏,梳理发布15个全省典型案例,既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又及时提醒教育群众。

(二)解读回应有声有色。一是政策解读突出“深”字。我局领导带头解读相关制度文件,4次召开“通报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例”、“保健食品营销欺诈整治”等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作用,共播放“食药聚焦”栏目49期,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参阅》10期。运用自媒体同步解读,省局官微推送各类信息1095条(其中药品类356条、保化类75条),“粉丝量”突破14万,通过主动细致解读政策,较好形成舆论“正能量”。二是回应关切突出“实”字。加强监测,设置关键词300余个,监测各类舆情信息1000余条,涉及市县的负面苗头性舆情107条。坚决辟谣,以省局官微为主阵地,发布辟谣类信息77条, 与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小强热线”联办3期“辟谣实验室”。突出预警,在3.15、春节、元宵、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发出消费警示。准确引导,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妥善处置华海药业缬沙坦、长春长生疫苗涉浙、匹多莫德及奥司他韦滥用等重大舆情事件。三是媒体宣传突出“广”字。强化主题宣传,围绕“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举办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主题活动442场,制作药械安全公益宣传片和微电影37部、播放2千余分钟,发放宣传资料49万余份,设立户外公益宣传栏、标语7000余块/条,各类媒体与自媒体报道4900余条/篇,受惠群众129万余人次。坚持常态宣传,全省各地与媒体合作开设专栏专版75个,先后在省级和中央媒体宣传信息1318条。注重活动宣传,实施科普宣传阵地三年计划,以学校、养老机构、农村家宴中心为重点,持续开展“五进活动”,共制作公益视频41部、微电影16部、海报1223套。

(三)强化保障有典有则。一是加强组织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工调整及时在网上更新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以“一项重点工作+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组织+一个牵头处室”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分解到处(单位)、责任到人,结合月讲评、季通报、年考核督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遵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指定专职核稿人员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避免发生失实、失信、失密等问题。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科学改造药品批发企业变更事项、行政许可信息等4个系统,建设完成信息化项目“一站式”管理、认证检查员管理等5个系统,完善信息归集管理机制,推进政府数据资源有效开放利用。启动全程网办“零跑”行动,省局27个主项、65个子项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近60000个申办件实现了“跑一次”或“零次”。三是增强专业能力。结合举办全省系统办公室主任集训班,围绕高质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全省系统6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提高了系统整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离群众的期望和现代政府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政务网个别栏目设置还不够科学,少数系统功能有所重复;政务公开工作日趋体现专业性,少数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待加强。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加大药品监管公开力度,同步做好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四位一体”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更规范、合理、高效的政务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固化培训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贯穿于公务员录用、就职全过程。

(二)加强渠道建设。对政务网站及其他公开平台进行资源整合,明确各渠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定位,保证各渠道信息公开通畅。继续建强自媒体体系,依托108个系统微信公众号实施信息上下联动发布,做到政策解读准确、回应关切及时。

(三)突出关键重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涉及企业的重点情况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及时主动公开。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口径合法、合理,积极向申请人提供便民服务。

五、附表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73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49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6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2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1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9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8

     4.信函申请数

16

  (二)申请办结数

64

     1.按时办结数

6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务信息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信息公开相关)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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