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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局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日期:2019-11-18 00: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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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进一步净化互联网医疗器械网络监管,鄞州局紧抓执法人员业务集训、对经营主体进行上门指导,集中法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器械网络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开展业务集训2期,开展经营主体法律法规宣贯会1次,立案1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一是厘清名单,夯实主体责任。该局主动收集本辖区网上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名单,建立基础数据库。严格对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通过实地走访,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办理经营备案;是否存在销售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办理网络销售备案;是否具备网站所需的条件;是否做好信息展示;是否做好销售记录;是否规范销售行为;是否贮存运输条件合格。

二是精准指导,突出问题整改。此次检查针对前期排摸出的辖区内88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该局组织精干业务人员对其中25家企业开展现场“一对一”指导,对企业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同时,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其中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鄞州区内共设有56家门店(分公司),有多家门店通过总负责人学习总结,不断提升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风险意识,要求经营企业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限期整改,最终实现长效管理.

三是加强宣贯,提升法律意识。将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宣传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专题培训会,有效宣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政策要求,落实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同时,通过网站公开,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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