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群众智先生发放举报销售假药案件奖金2000元,这是富阳区首次对药品领域举报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案例。
春节前期,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窗口接到群众智先生举报,反映其在富阳区某药店花费650元购买补虚之品“黄金伟哥”,其标签说明书宣称对疾病有疗效,但其服用后不良反应较强,且未能在官方网站查询到该产品及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故举报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并对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查,该产品系非法添加壮阳类药物,认定为假药,移送公安查处,药店法人被判处刑事责任。综上,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案件性质和查获货值,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
2017年8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于举报人举报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的行为,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下一步,该局将积极推进此奖励政策的落地实施,拓宽宣传途径,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药品违法行为,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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