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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局推行“检察院+”模式聚焦执业药师“挂证”再发力

日期:2019-05-13 00: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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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保证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技术水平,确保民众用药安全,平阳县局以“检察院+”模式,精准亮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联合飞行检查。

一是对准检查清单,建立“问题库”。自3月份以来,该局根据国家药监局、省市局有关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组织200余家零售药店开展自查,面对面逐一约谈执业药师147人,签订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147份,已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13张,检查列入重点核查对象的药店28家,涉及执业药师36名,对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配置执业药师等15家药店给予警告处罚。5月初,由各地基层站所对名单中执业药师承诺的具体上班时间进行确认并上报。该局以此为依据,对药店清单进行整理汇总,梳理出本次具体检查对象名单库。
   二是打造全新模式,实行“双督查”。5月7日至8日,与县检察院联合,组成专业执法队伍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整治现场检查。由县局药品监管科提供具体的问题对象名单库,县检察院随机抽取,开展联合飞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对象为前期调查摸底确定的24家零售药店聘请的26名非平阳籍的执业药师。

三是坚持一打到底,坚决“零容忍”。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按照GSP规范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等。检查中发现13名执业药师不在岗,我局执法人员对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11家药店,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县检察院干警对零售药店有关人员作了谈话笔录。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飞行检查,确保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遏制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切实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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