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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费 | 高级职务评审费280元/人 | 浙价费〔2002〕229号 | |||
2 | 药品注册费 | 补充申请注册费 | 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4620元 | 发改价格[2015]1006号、浙价医[2016]120号、 | 1、药品注册收费按一个原料药或一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如再增加一种规格,则按相应类别增收20%注册费。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药品补充申请事项,不收取补充申请注册费。属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的补充申请事项,免收注册费。 | |
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22050元 | ||||||
再注册费 | 五年一次 20790元 | |||||
3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首次注册费 | 65730 |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确定的注册单元计收。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的,不收取变更注册费。 | ||
变更注册费 | 27510 | |||||
延续注册费 | 27300 | |||||
注: | 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根据浙政办发〔2018〕99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原有基础上下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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