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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19-0009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19-06-06

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9-06-06 11:43:56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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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承担省局行政受理大厅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人数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
受理助理岗2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5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药学、中药学、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


三、工作地点待遇

(一)工作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二)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发布。

(二)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报名人员将《招聘报名表》(邮件主题为“应聘行政受理辅助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发送到fzzx3292@sina.com。以邮件回复是否报名成功为依据。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数。

(三)初选。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本次招聘条件按3:1比例初选面试入围对象,初选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报名者本人。

(四)面试 。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1-88903270。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903292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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