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长兴县局通过加强基层所的业务学习、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事后整改,全面提升药品监管的能力、水平和效率。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提升监管能力。针对基层所药品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的现状,长兴县局药械科将药品监管业务作为基层所的一项重点提升项目,确定各基层所专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先后组织各基层所药品药械监管干部专业培训40人次,组织人员参与市局组织药品飞行检查10人次,通过课堂理论授课+现场检查带队实际操作的方式,形成传、帮、带的良好氛围,逐步提升基层所的药品监管能力。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各基层所结合四个平台建设、所内人员实际和市场监管的新要求,在深入推行“片长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机制。如李家巷市场监管所将原“片长制”全覆盖式综合监管模式,调整为食品、药品药械、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个安全”条线监管与其他工作片区监管的条块式监管模式。药品药械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并结合平安创建检查和条线专项任务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对辖区药品药械经营管理单位按一户一档建立日常监管档案,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巡查记录、日常检查表、整改和处罚文书等,完整记录每户药品经营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是强化事后整改,提升监管效率。针对专项检查中梳理形成的共性问题,邀请县局科室负责人对检查单位进行药品经营管理专业知识专题培训,提升经营者药品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并在会上对检查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集体约谈管理对象并责令改正。通过现场检查即时反馈、会上集中培训约谈、事后回访回头看,形成指导与执法刚柔并济态势,敦促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提升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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