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义乌化妆品生产企业有151家,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仅以去年为例,全市化妆品行业经营额逾40亿。为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引导企业实现“四个最严”要求,自觉把“红线”意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义乌市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手段,构建有效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化妆品生产企业稳定发展。
一、强化多层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远程监控,智慧管理。积极探索“互联网+”、视频采集、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创新化妆品生产企业远程智慧化监管模式。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在化妆品生产流水线上安装监控摄像头,并将相关数据实时传入部门智慧监控系统,监管人员在系统后台即可查看配料间、操作间等工作情况,了解企业是否规范生产,并对可能出现的违法现象进行及时证据固定。截至目前,已对2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安装监控设备并试点运行,实现全天候监管,打破监管不能及时到位、监管视野存在死角等问题。
二是问题导向,分类管理。该局以问题为导向,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共性问题清单、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将以往因商标侵权、质量问题等原因被查处过的企业列为第一类高风险监管对象,将以往因改变格局等原因被查处过的企业列为第二类高风险监管对象,将在以往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条项较多的企业列为中风险监管对象,将在以往检查中生产较规范的企业列为低风险监管对象。同时对四类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手段,如对高风险企业,增加检查频次,检查时严查成品库、包材库、原料查验等环节,防止企业生产商标侵权、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三是“四查四看”,标准管理。立足车间、实验室、仓储三个区域,深化“四查四看”标准化检查规范,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一查证档,看企业证照与人员档案;二查生产,看生产过程与生产环境;三查制度,看制度制定、记录形成及质量追溯;四查产品,看产品标签、储存、留样及不合格品处理方式。对违法违规经营化妆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过期化妆品或不合格化妆品进入市场。上半年来,全市部署化妆品检查专项整治,查处相关案件54起,罚没款达125余万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多样服务,深化常态帮扶。
一是上门走访,把脉问诊。实施主要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通过下车间、进流水线、看实验室,详细了解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帮助企业寻找原因、症结,在企业源头管理、完善追溯体系、提升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45家企业,收集并及时解决问题37个。同时,加强事前指导,按《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药店》的规定要求,为23家企业的车间平面设计图进行指导,提出80余处修改建议,降低企业因返工导致的装修成本。
二是定期沟通,精准解决。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工作例会制度,落实化妆品生产行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线上,搭建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微信交流平台,及时解答企业在产品备案、生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线下,召集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优秀企业内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政策讲解、现场观摩学习优秀企业管理、互相交流心得等措施,以榜样的力量促进企业提升,交流学习获得更好的管理经验。
三、强化多重创新,促进行业提升。
一是锚定“变化现场”。在“最差现场”评比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在质量管理上的变化,开展动态化、长期性的评选活动,并将结果公示在微信交流群中,形成“你追我赶”的氛围。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评选为“最差现场”,限期整改,如一个月纠正到位,即可取消,挂为“较好现场”;对“较好现场”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实行不定期的检查,若发现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当场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该企业作为当月“最差现场”。
二是推广信息亮晒。在辖区内推行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信息公示制度,为每家企业设计并发放主体信息公示栏,要求企业将证照、信用等级、人员档案、四查四看工作法、企业各类承诺书、市场监管所检查记录、企业自查表、整改报告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通过制度上墙,信息亮晒模式,提高企业自查自纠一是。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创新监督员聘任机制,特别聘请来自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多名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为使监督员更好地了解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社会监督效能,该局一方面通过线上交流群开展业务知识的基础学习,另一方面通过现场“以老带新”、“边学边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方法、检查技巧的学习和实践。截至目前,共联合社会监督员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2次监督检查活动,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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