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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局紧抓“四个环节”强化药械监管

日期:2019-07-09 00: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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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桐庐局全面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防控风险,坚持监督检查与宣传培训相结合、严格监管与用心服务相结合、正确履职与执法规范相结合,扎实开展药械监管工作。

一是紧抓主体责任落实。一方面对该县5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上半年已完成5家药品生产企业、4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21多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自查工作。同时积极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制度》,督促药械企业开展风险监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工作。

二是紧抓专业能力提升。持续做好专家库建设,目前已发展省级医疗器械GMP检查员6名,省级医疗器械GSP检查员7名,市级医疗器械GSP检查员11名,省级药品GMP检查员1名,市级药品GSP检查员11名;定期开展基层药械综合业务培训,举办药械综合业务培训会1次,药械执法办案培训会1次;开展模拟药械检查实训1次,安排药店、隐形眼镜店各1家,预设检查考点10个,9个基层所、1个稽查大队,共10支队伍的30名执法干部开展执法大比武,并进行现场点评,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极大提高了检查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紧抓规范整治实效。紧盯社会“热点”和行业风险点,一方面针对“315”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第一时间下发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实现5大连锁和单体药店全覆盖检查,核查药师351名,警告13家,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另一方面核实器械生产企业停产申报后有无再生产的行为,对去年自主申报停产的4家企业进行复查,发现违法生产1家,立案调查,处以罚款4.5万元。

四是紧抓药品换证工作。今年是全县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换证年,也是机构改革后第一次由县局承担药品连锁总部的换证工作。对此,该局提前谋划,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随机检查人员库,确保换证工作“形式不变、内容不变、要求不变”,截至上半年,已完成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连锁总部的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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