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门局严格把关,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虚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0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对1家查实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收回其GSP证书。
一是关口前移,严把“准入关”。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执业药师变更等行政许可工作中,加强申请资料核实力度,防止出现虚假申报情况。同时建立执业药师约谈机制,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变更等审批事项中涉及到执业药师启用或变动的,进行岗前约谈,宣传《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明确告知不得产生挂靠、兼职等行为。
二是强化日常,严把“监督关”。督促药品经营单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手段对执业药师“挂证”进行督查,将飞行检查作为常态化、常规化的监督措施,通过“不打招呼”、“直击现场”的突击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执业药师的在岗监管力度。
三是敢于亮剑,严把“惩处关”。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经过自查整改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在岗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予以查处,撤销其GSP证书,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目前,已对1家查实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收回其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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