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类药品是一种强效阿片类止痛剂,我国将其列入特殊药品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芬太尼类药品监管,严防发生药品流弊问题,根据绍兴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芬太尼类药品管理暨开展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和越城区禁毒办相关要求,我区于近日开展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强宣传,提高认识。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将《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物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宣传到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认识度和关注度,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强自查,掌握信息。部署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麻醉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辖区内生产企业签订《知情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排查芬太尼类药品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监管,防控风险。联合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芬太尼类药品的采购渠道、销售流向、出入库管理等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货、账、票、款的一致性和药品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从检查结果看企业能按照 GSP及特殊药品管理要求对经营全过程进行管控。
四是强协作,联动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至7月的全部芬太尼类药品的进、销、存情况抄告越城区禁毒办与越城区卫健局,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做好芬太尼类药品监管工作。
五是强长效,健全制度。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管控能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切实做好票据、实物、销售回单、不合格品处理等工作,严格做到账物相符,杜绝芬太尼类药品流入非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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