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局一直以来紧绷特药监管弦,念好严字诀,打好联动拳,建立“三落实”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近年来,辖区无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意识不松懈。余杭区有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1家,以罂粟壳、咖啡因、阿托品、生川乌等作为麻精毒原料进行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4家,美沙酮溶液配制单位1家,科研用海洛因、氯胺酮等精麻毒药品的企业8家,具有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单位800余家。该局在每年的涉药单位培训中融入特药管理内容,督促企业落实特药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对特药仓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专库管理,特药出入库双人验收复核,要求对特药库进行24小时红外摄像监控,并安装与公安部门联网的报警系统。
二是落实监督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根据监管风险程度和专业要求,该局科学制定监管办法,点面结合,深广并进。首先,量化检查频次,每年对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其余单位不少于1次,全覆盖检查;其次,明确责任分工,由业务科室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科研用特药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零售环节和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再次,线上线下结合,依托省特药监管系统和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对辖区企业的购销存情况及仓储温湿度监测情况进行每季度网上巡查。
三是落实专项行动,确保整治有成效。2019年以来,该局梳理特药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通过部门联动,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开展了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3家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的芬太尼注射液、贴剂及其他麻精药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联合杭州市局对科研用精麻药品进口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落实“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信息来源: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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