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实现新旧法平稳过渡,苍南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四举措推进宣贯工作。
一、融媒体,强氛围。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直播活动,开展《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播放宣传片,化妆品生产经营代表自我承诺,并在线解答网友和观众提问,超10万网友在线观看,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化宣传效果;利用执法车开展流动宣传,在公共显示屏、机关电梯间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在人流集中的商场、化妆品经营店LED广告牌播放宣传标语,扩大宣传受众面,强化宣传效果;在科普基地布放化妆品宣传展板、易拉宝,每周定期向公众开放,不定期组织科普宣传队对居民集中宣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多元传播,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二、多载体,强宣传。搭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集中宣贯,结合宣传“五进”,开展现场宣传15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套;借助苍南县美容美发协会力量,建立宣传工作群,专人负责资讯发布和政策解答,强化行业自律,壮大宣传队伍;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单位化妆品宣传哨点作用,在全县示范单位设置统一标识的宣传区,放置《条例》单行本、宣传单、宣传手册,供消费者自行取阅,指导经营者协助开展相关宣传。
三、抓培训,强素质。把《条例》作为每月15日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监管措施等方面做出的新规定;以会代训集体约谈全县化妆品生产企业,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梳理解读新法新政;结合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参与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以培训方式开展专业宣贯,以考促学;利用科室每周例会、季度药品联络员工作会议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不定期组织交叉检查、现场实训,以查提质。
四、预检查,强整治。日常监管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对照新法标准,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发放监管告知书800份,鼓励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将在前期宣传摸底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涉及违法犯罪的,一查到底,涉及新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放行政建议书。在严格执法、公平执法过程中,加强 “柔性”约束,刚柔并济,引导经营单位规范提升;在全面掌握监管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分类等级管理,正面典型树标杆,反面典型设红线,务求实效,保障全县用妆安全。
信息来源: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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