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虞区局以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创建工作示范带动效应,“五力并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画好化妆品“美丽事业”同心圆。高质量创建完成美丽消费特色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18家、示范经营店170个,平安化妆品先进单位5个。广大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逐年提高,投诉率逐年下降,形成了美丽消费示范创建的“上虞做法”,并在省市局现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是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五字工作法”,变“要我创”为“我要创”。“导”认识,组织创建单位学习培训,从认识上行动起来,破除“等靠要”思想。“改”问题,设立监管台账对存在重点问题跟踪处置,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亮”承诺,公开放心消费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监督。“展”评级,在店内醒目处将评定的等级信息进行公示,激发创建单位自觉性和能动性。“促”提升,推行建立“两账(制)两表一书一牌”标准模式,面对面予以帮扶指导,力促提档升级。
二是宣教“助力”,营造创建氛围。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举办“安全用妆 点靓生活”为主题的首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广场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优势,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开辟“放心消费在上虞”专栏和化妆品示范创建专题节目。同时在各示范单位店堂内设置可及时更换化妆品知识内容的宣传栏,大型商贸体内摆放展板、播放科普视频,摆放可供消费者取用的宣传折页,张贴创建宣传标语,打造成化妆品科普宣传的前沿阵地。
三是凝聚“合力”,引导公众参与。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义工和媒体记者积极参与,开展 “我执法,你参与”、“你点题,我抽检”、“我宣传,你传递”、“你举报,我查处”等“四个你我”活动,引导和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到化妆品安全共治共享社会监督体系中来。
四是巧引“外力”,加强政企合作。聘请第三方企业信用管理公司、专业机构采集动态数据信息,对创建单位进行“健康体检”,从产品合法性、标识与标签、渠道与来源等方面进行独立评估打分,实行降级淘汰制,真正起保持条件不变、标准不降的示范标杆作用。
五是激发“活力”,实现消费互动。建立“放心消费上虞三可平台”,消费者和经营者通过网页端和手机端,可查看每家创建单位的名称、简介、地址、经营场景、放心消费承诺及信用等级状况等情况,便于消费选择的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通过“我要评价”模块,评价消费体验、反映消费诉求、举报失信行为,并将评价结果实时导入信用数据库,同步上传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实现美丽消费“可视可感可监督”。
信息来源: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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