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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局结合“阳光药师”考勤 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检查回头看

日期:2020-10-28 15:15:1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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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局在去年率先试点开展“阳光药师”考勤以来,今年重点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目前,全区共采集审核零售药店药师信息1457位,实现了“阳光药师”信息采集全覆盖。已约谈连锁总部4家次,警示提醒药店356家,组织飞行检查146家,发出书面告诫书119份,责令限期整改24家,警告14家。

一是设置阈值,实时动态监管。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阳光药师”考勤工作部署会议上明确要求药企加强内部管理,对本企业纳入“阳光药师”考勤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及落实考核制度,并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QQ群持续公布工作指南,指导药企及药师相关咨询350余次。设置阈值药师每月15天合格、药店每月20天合格,作为系统自动判断依据,同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人员的相关培训及落实考核制度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师“挂证”自查,重点核查执业药师虚挂、兼职、履职以及处方药销售管理情况。

二是智慧监管,后台数据分析。以线上监控、线下核查为主要手段,按照《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通过核查考勤系统后台大数据分析、整合、处理功能,分时、分类、分区统计药师在岗情况,分次、分批、分阶段对药店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实现“互联网+”智慧监管,为下步精准监管提供数据保障。截至目前,主动申请歇业24家(连锁8家、单体16家),主动变更更为乙类非处方药店2家,主动申请注销22家。

三是靶向监管,严格督促落实。对于系统提交预警的药店,开展重点靶向监管,加大实地检查回头看频次,并及时处理考勤不合格的药店和药师的整改情况,提高后续追踪执法效能。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行为的管理。通过警示提醒、书面告诫、飞行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着力消除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药师到岗率由年初第三方评估的51.1%提升到现在100%,初步遏制了药师“挂证”的问题,促进了区内零售药店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信息来源: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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