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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组织对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 | 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 |
经营范围 | 接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疫苗储存、配送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3号大街325号 |
检查时间 |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 |
检查发现的缺陷 | |
2020年9月16日至18日,我局组织省药品检查中心对浙江省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GSP飞行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有: 主要缺陷 1.个别冷藏药品到货时未按制度规定做好记录。如在行政楼一楼12号冷库(企业的备用冷库)中检查发现存有华东XX医药有限公司(非企业货主单位) 发往杭州XX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兰州XX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00426,规格100U,数量10支),未设置状态标识。 一般缺陷 1.企业未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对保温箱及蓄冷剂建立设施设备档案,缺少维修保养记录。 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企业已及时整改,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改结果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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