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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组织对宁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 宁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 | 浙AA5740015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第二类精神药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
经营地址 |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南路325号 |
检查时间 | 2020年9月17日至19日 |
检查发现的缺陷 | |
2020年9月17日至19日,我局组织省药品检查中心对浙江省宁海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GSP飞行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有: 主要缺陷 1.企业对个别购进药品未按规定打开原包装箱抽样检查。如企业于2020年9月11日购进验收入库琥乙红霉素颗粒整件1件(生产企业:山西XX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号:20200602),现场检查时外包装原封条完整,未见开箱验收痕迹。 一般缺陷 1.企业未结合实际操作情况,定期开展文件的审核、修订。如:企业不合格药品库中划分待销毁区和待采退区,“不合格药品操作规程”中未明确哪类不合格药品存放待采退区。 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企业已及时整改,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改结果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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