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288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10 00:00:00 |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陈琳]
单位名称/申请人:陈琳
法人代表/负责人:null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6170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10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01660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陈琳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注册单位: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5年11月09日,注册证编号:3312200615846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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