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371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17 00:00:00 |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永康市心艾九合堂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永康市心艾九合堂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林晓亮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01911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17日提出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01543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永康市心艾九合堂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溪中路192号(自主申报);仓库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溪中路192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林晓亮;企业负责人:吕秀慧;质量负责人:楼虹霞;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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