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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GSP飞行检查及处理情况公告(2020年第35期)

日期:2020-12-29 09:46:36 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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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组织对浙江新锐医药有限公司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新锐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

浙AA5710087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经营地址

杭州市丹桂街19号迪凯国际中心37楼C

检查时间

2020年8月5日至7日

检查发现的缺陷

        2020年8月5日至7日,我局组织省药品检查中心对浙江新锐医药有限公司GSP飞行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有:

主要缺陷

        1.企业已开展培训,但个别人员还没有正确理解。如:何XX,2020年 8月3日担任养护员工作,但对计算机系统中如何做养护记录不清楚,对企业 重点养护品种如何确定不清楚;冷链药品发货员王XX对冰排制作、化霜过程 要求不清楚。

一般缺陷

        1.企业对供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内容不全面。如对供货企业 (中国XX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质量管理体系调查审核表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设备的评价内容为空白。

        此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处置措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改结果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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