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408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20 15:34:09 |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长兴保和堂药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长兴保和堂药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学敏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00764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2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01559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长兴保和堂药店;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顾渚村龙头自然村;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张学敏;质量负责人:冯永昌;经营范围: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限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限药食同源类)***。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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